30日,環保部發布包括《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四階段)》、《輕便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四階段)》、《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測量方法》等五項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
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司長鄒首民表示,實施這五項標準可以大幅削減顆粒物(PM)、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污染,有效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環境質量改善。
為何要出臺摩托車國四排放標準?
鄒首民說,我國摩托車行業產量增長迅速,截至2015年底,摩托車保有量達9514萬輛。據測算,去年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國機動車排放量的比例為:一氧化碳(CO)占12.7%,碳氫化合物(HC)占13.5%,NOx占1.6%。
鄒首民表示,我國雖是摩托車生產和使用大國,但摩托車的整體技術水平與國際先進水平仍有明顯差距。為有效控制摩托車污染,促進相關行業技術進步和結構優化,環保部制定了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國四標準。
新標準實施后,可減排多少污染物?
鄒首民表示,與現行的第三階段標準相比,國四標準主要修訂了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擴大標準適用范圍,新增柴油三輪摩托車的排放控制要求;二是新增污染物項目,對柴油三輪摩托車新增了顆粒物的控制要求;三是污染物限值進一步加嚴;四是進一步提升了排放控制耐久性要求;五是提出更加善的環保管理和技術要求。
鄒首民說,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新銷售和注冊登記的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應滿足新標準要求。以國四標準實施3年估算,這期間新生產的全部摩托車在其整個使用壽命內將比實施國三標準減少CO排放約650萬噸、HC排放約200萬噸、NOx排放約30萬噸。
為何要修訂原《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污染物排放測量方法》?
鄒首民表示,近些年來國家積極鼓勵發展包括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在內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并且隨著技術不斷發展和成熟,從2014年開始,我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的產銷量大幅上升,且隨著我國汽車油耗和排放標準的不斷升級,該類汽車的產銷量仍將保持增長。由于有電能的輔助,傳統汽車的測量方法無法準確評判混合動力電動汽車的污染物排放狀況,因此需要制訂專門的污染物排放測量方法。
新標準是對原《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污染物排放測量方法》的修訂,規定了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的污染控制要求和測量方法,具體的污染物控制項目、排放限值執行輕型汽車排放標準相應階段的要求。
據了解,原標準僅適用于國二階段的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新標準適用于國四、國五階段的輕型混合動力汽車的環保管理。該測量方法標準的實施,不會帶來額外的車輛技術升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