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車主在不經意間就會違反交通規則,盡管這些違法行為并未在當時帶來嚴重后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是絕對跑不了的。快來看看這些違章行為表現吧。
1.斑馬線未讓行人
在堵車的時候,綠燈亮著,中間有斑馬線,有的車主就過去了,有的時候可能沒注意行人,并沒有第一時間給行人讓行!違章!
為什么呢?《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違反信號燈指示通行,罰款200元,扣3分。
有時候雖然沒有闖紅燈被罰款吧,可是禮讓行人是我們司機的責任,大家說對不,創造文明交通環境從我做起!
2.綠燈時候不走
有的時候,稍微楞了一下神,綠燈亮起了,還沒有行走!注意下次別再愣神了,綠燈不走也是違章,被拍下來也是要扣分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如果不按照交通信號燈的指示行車,將處以罰款200元,扣3分。
3.等紅燈時候隨意變線
大家開車時候都會遇到這種情況吧,排隊等紅燈,左邊車道的車比較少,直接就并線過去了。如果您過了,您就違章了,原因是:壓實線!實線是不可以隨意壓的,如果您在并線過程中,與其他車輛發生剮蹭,那絕對是您的全責!
根據《道路安全交通法》,未按車道行駛將處以200元的罰款。
4.路邊停車被行人刮了
這您可能就要問了,我在路邊停車,被自行車把我的車刮了,為什么我還違章了?因為您停在了路邊!這個刮您車的兄弟要是沒事就還好,但凡他要是有點什么傷,全是您的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